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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:通报责任制检查情况 78人被责任追究

2016-07-10 17:26来源:

  厦门网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 (厦门市纪委)近日,福建省厦门市就2015年度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情况进行通报。检查情况显示,通过“高位推动,强化责任担当;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‘五抓五看’;突出实效,督促整改到位”等一系列特点鲜明的集中检查,强化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。

  强化压力传导,扩大约谈对象

  今年年初,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,对全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检查。在集中检查启动前,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,首先开展了述廉述责、明察暗访、问题收集、实地检查等工作,形成“问题清单”,夯实了检查工作的基础。3月至4月初,市委组织对各区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卫计委、市规划委、市环保局进行集中检查。

  市委强调,坚持把严格履行“一岗双责”作为重大政治责任,全面压实主体责任,全面落实责任清单,坚持有责必问、问责必严。检查组认真审定检查方案、检查报告,严格把关“问题清单”“问责建议”,开展集体约谈,检查整改情况。

  在集体约谈时,除对区委、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党委(党组)、派驻纪检组班子成员约谈外,还将约谈对象扩大到区人大、区政协、区法院、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和区辖各镇(街)党(工)委书记,以及被检查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,并增加检查组组长通报检查发现问题、提出问责建议环节,讲问题、提要求,有效传导责任压力。

  市委10个检查组召开集体约谈会议10场,约谈领导干部181人;延伸检查镇(街道)、区直部门21个、市直下属单位5个。

  坚持问题导向,落实问责追责

  实行检查组负责制,全程负责核查问题、督促整改、问责追责、“回头看”等工作,特别是帮助区委(党组)找原因、明措施,促进问题及时整改等,是此次集中检查的鲜明特点。

  细化9个方面24个检查要点,形成了10份“问题清单”,涉及问题达122个……各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检查重点,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或顶风违纪行为,在“问题清单”的基础上,进一步明确了22条问责建议。

  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认真落实问责建议,严肃实施责任追究,各被检查单位共查处95人,责任追究78人,其中,给予党纪处分34人,组织处理9人。如,针对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,思明区纪委给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前后两任局长党内警告处分。

  督促整改到位突出检查实效

  各区委(党组)将集中检查作为举一反三、堵塞漏洞、针对性建章立制的契机,及时研究“问题清单”,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目标、时限和责任部门、责任人,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。集美区把问题整改纳入责任制落实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时监督;海沧区开展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签字背书活动;翔安区强化抓早抓小,今年第一季度全区谈话函询、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占受到处理和处分总数的86.95%。结合市纪委通报的市运管处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典型问题,各区、各单位及时组织自查自纠,督促整改;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卫计委、市环保局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开支和公务接待管理的办法;市规划委拟定了《厦门市规范规划许可变更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。

  按照市委委托检查的要求,市直机关党工委、市教育党工委、市国资党工委参照市委检查方案分别对市直部门、市属高校、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检查。各区也组织辖区内的责任制专项检查,形成全市“一盘棋”,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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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责任编辑:李伊琳,赖旭华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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